商标法规定以下商品的商标使用不得注册或者注册后不得使用:
1. 与他人已在同类商品上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2. 与他人在不同类的商品上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可能引起公众混淆的商标;
3. 容易造成公众对商品来源、质量、地区等方面混淆的商标;
4. 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用途、规格、等级等特征的商标;
5. 与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具有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商标;
6. 侮辱或者侵害他人姓名、肖像权、名誉等合法权益的商标;
7. 涉及法律禁止使用的商品或者宣传材料的商标;
8. 对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共风俗有害的商标。
总体来说,商标法不允许注册或者使用与他人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具有欺骗性、侮辱性、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规定等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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