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的条文使用的字母标记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至
第二十九条
第二章 商标注册
第三十条 至
第九十五条
第三章 商标专用权
第九十六条 至
第一百二十一条
第四章 商标使用
第一百二十二条 至
第一百三十二条
第五章 商标评审
第一百三十三条 至
第一百四十二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三条 至
第一百五十七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百五十八条 至
第一百六十二条
总共有162个条文,每章标题前有相应的章号,每个条文前有条号。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便于查找和引用。整部商标法的篇幅超过800字。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