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登记证的办理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商标查询与检索
在提交申请前,需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或专业代理机构进行商标检索,确保拟注册的商标未被他人注册或申请。查询内容包括相同或近似商标、类别冲突等,可避免因重复或侵权导致驳回。
2. 准备申请材料
- 主体资格证明:个人需提供复印件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商标图样:清晰的电子版LOGO(JPG格式,分辨率300dpi以上),若为文字商标则需说明字体。
- 商标类别确认: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选择注册类别(如第35类广告服务、第25类服装等),可跨类申请。
- 其他文件:委托代理机构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3. 提交申请
可通过两种途径提交:
- 线上申请:登录商标局官网“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按指引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缴费(270元/类,含10个商品项目)。
- 线下窗口:直接到北京商标局注册大厅或地方知识产权受理窗口提交纸质文件。
4. 形式审查与受理
商标局在1-2个月内进行形式审查,主要核查材料完整性及费用缴纳情况。通过后下发《受理通知书》,标志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5. 实质审查
审查周期约6-8个月,商标局核查商标是否符合《商标法》规定(如禁用条款、显著性、近似性等)。若存在驳回理由,会下发《驳回通知书》,申请人可在15日内申请复审。
6. 初审公告与异议期
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进入3个月的初审公告期。任何第三方可在此期间提出异议,若异议成立,商标将不予注册。
7. 核准注册与发证
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局核准注册并下发《商标注册证》(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有效期10年,自核准日起算。
扩展知识:
商标续展: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内可申请续展,每次续展有效期10年,逾期有6个月宽展期(需额外缴费)。
国际注册:通过马德里体系可延伸至缔约国,需基于国内申请或注册。
商标使用规范:连续3年无正当理由未使用的商标可能被他人申请撤销(“撤三”程序)。
保护:注册后可标注®符号,对侵权行为可通过行政投诉或诉讼。
商标注册的专业性较强,建议对分类选择、图形设计等疑难问题咨询专业代理机构,以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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