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可以交换转让,具体涉及以下几方面:
1.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专利权可以依法转让。转让需签订书面合同,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登记,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登记的转让对第三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2. 转让形式
所有权转让:原专利权人将所有权利移交受让人,包括实施、许可、诉讼等权利。
许可使用:保留所有权,仅授权他人实施(独占、排他或普通许可)。
交叉许可:双方互相许可专利,常见于企业技术合作或标准必要专利(SEP)领域。
3. 交换的特殊性
专利交换本质是以专利为标的的互易合同,需评估专利价值是否对等,必要时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确定技术、市场价值,避免一方显失公平。
4. 程序要求
提交《专利权转让协议》及《著录项目变更申请书》至CNIPA。
缴纳变更费(200元),审核周期约1-2个月。
PDAAS系统支持线上提交,但涉及外国人、国企或共有的专利需附加审批材料。
5. 注意事项
权利瑕疵:需确认专利无质押、许可等负担,避免后续纠纷。
地域性:中国专利仅在大陆有效,跨境转让需符合目标国法律(如美国需USPTO备案)。
税务问题:转让收入可能涉及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免税政策需符合财税〔2016〕36号文条件)。
6. 国际实践参考
欧美国家普遍允许专利转让,但美国需注意发明人“不可剥夺署名权”的特殊规定;欧盟统一专利(UPC)生效后,跨国登记效率提升。
专利流转是技术交易的核心环节,企业可通过转让整合技术资源,但需严格合规操作以降低法律风险。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