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保护是指对软件作品的著作权进行保护的法律制度。在国际上,软件著作权保护通常被称为“软件版权”(Software Copyright)或“软件著作权”(Software Copyright)。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名称和法律条款来规定软件著作权的保护。
在中国大陆,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名称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被视为著作权对象,因此享有著作权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范围涵盖了软件的源代码、目标代码以及相应的文档。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核心内容包括:
1. 著作权人的权利:著作权人对其软件作品享有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通信、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
2. 侵权行为的禁止: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他人不得对受保护的软件作品进行复制、传播、展示、表演等侵权行为。违反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3. 保护期限:根据中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加50年。
4. 权利归属:一般情况下,软件的著作权归属于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雇佣的开发团队。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软件开发为雇佣创作、合作创作等情形下,著作权归属可能会有所不同。
5. 登记和证明:虽然软件著作权在创作完成时即自动形成,但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著作权人可以选择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以获得更充分的法律保护。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为软件创作者提供了法律保障,鼓励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了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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