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为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三类,具体分类及适用情形如下: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6条)
劳动合同双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解除合同。需符合以下要点:
1. 双方自愿达成解除协议;
2. 若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
3. 协商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
1. 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7条)
•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 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可口头)
2. 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
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
| 情形类别 | 具体行为 |
|---|---|
| 未提供劳动条件 | 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 |
| 拖欠劳动报酬 | 未足额/及时支付工资 |
| 社保违规 | 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
| 强制冒险作业 |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
| 欺诈胁迫 | 订立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行为 |
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1. 过失性辞退(《劳动合同法》第39条)
| 解除条件 | 注意事项 |
|---|---|
|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 需有明确考核标准 |
|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 制度需经民主程序制定 |
| 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 | 需有具体损失证明 |
| 双重劳动关系影响工作 | 需事先提出拒不改正 |
| 劳动合同无效 | 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 |
| 追究刑事责任 |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此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 非过失性辞退(《劳动合同法》第40条)
存在以下情形,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但需支付补偿金:
• 劳动者患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的工作
• 不胜任工作,经培训/调岗仍不能胜任
• 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
※ 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
3. 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法》第41条)
符合法定裁员条件时,用人单位可批量解除合同:
| 适用情形 | 程序要求 |
|---|---|
| 破产重整 | 需提前30日向工会/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
| 生产经营严重困难 | |
| 转产/重大技术革新 | |
| 客观经济情况重大变化 |
※ 需优先留用无固定期限合同等特殊人员
四、禁止解除情形(《劳动合同法》第42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不得按非过失性辞退或裁员解除合同:
• 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 疑似职业病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
• 患职业病/因工负丧失劳动能力
•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 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
• 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退休不足5年
五、经济补偿标准(《劳动合同法》第47条)
| 工作年限 | 补偿标准 | 特殊处理 |
|---|---|---|
| 每满1年 | 1个月工资 | 月工资高于社平工资3倍的,按3倍支付(补偿年限≤12年) |
| 6个月-1年 | 按1年计算 | |
| 不满6个月 | 0.5个月工资 | 月工资按解除前12个月平均计算 |
补充说明:
1. 解除程序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的通知工会程序;
2. 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第48/87条);
3. 双方不得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法定解除情形之外的解除条件;
4. 解除合同后应依法办理档案社保转移手续(第50条)。
以上内容依据现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整理,具体个案需结合实际情况适用法律。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