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一种合法且有效的协议,由双方或多方共同协商、订立、签字、加盖公章或其它认可的标志确认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承诺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所作出的保证或者表示自己会履行的义务,承诺成立之后,就具有约束力,一旦违反,则会面临违约责任。
那么,合同中承诺的约束力成立的标准是什么呢?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要求承诺成立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标准:
1. 出现意思表示:当事人双方需要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相互之间承诺的表达,也就是说双方应该存在一致意见,并且将其作为合同的约定。
2. 可以履行的对象:承诺的对象应该是在合同法律范围内可以被约定的、可以履行的事项,否则其约束力无效。
3. 合法性和诚信性:承诺不能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同时也不能欺诈、虚假或不真实。
在承诺成立后,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了承诺,则其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等。同时,另外一方当事人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要求其履行其合同义务。但是,如果违约一方存在合同免责条款、不可抗力等情形,则可以免除违反承诺的责任。
总之,承诺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应该对承诺的内容、义务和责任进行充分的了解和认识,签订完后,也要严格履行承诺,避免违反造成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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