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已签订的“创业之星”合同需结合合同性质、法律条款及实际情况处理,具体步骤和注意事项如下:
1. 审查合同解除条款
约定解除权:查看合同中是否存在单方解除条款或退出机制。例如,部分创业扶持合同会规定冷静期、阶段性考核未达标的退出条件等。
违约条款:若对方存在未履行义务(如未提供承诺的资源、资金延迟等),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主张法定解除权。
2. 协商解除(协议解除)
直接与合同相对方沟通,签订书面解除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终止及后续处理(如退款、知识产权归属等)。
注意保留协商记录(邮件、聊天记录等),避免口头约定无据可依。
3. 法定撤销情形
重大误解或欺诈:若签约时被误导(如夸大扶持政策、隐瞒关键条款),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至第一百五十一条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显失公平:合同中存在明显权利义务不对等(如过高违约金),可主张撤销。
4. 行使法定解除权
若对方根本违约(如未按约提供核心服务),可发书面解除通知(留存送达证据),并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主张合同解除。
5. 法律程序与风险提示
诉讼/仲裁:若协商无效,需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注意诉讼时效(通常3年自知情日起算)。
证据准备:收集合同文本、履约记录、对方违约证据(如沟通记录、未履约证明)。
专业咨询:建议委托律师审核合同效力及诉讼策略,避免因操作不当扩大损失。
6. 特殊情形处理
政府扶持类合同:部分创业项目与政府签约,需同时遵守行政程序,可能涉及审计或违约责任追缴。
知识产权归属:若合同涉及技术或品牌授权,解除后需明确权属转移或终止使用。
撤销合同需谨慎评估违约成本与法律风险,建议结合专业意见制定方案,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责任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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