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终止合同的赔偿金额取决于合同条款、终止原因以及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涉及以下情形:
1. 消费者单方面解除合同
- 出发前7日以上:根据《旅游法》第65条,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旅行社应退还全部费用,不得扣款,除非已发生不可退还的费用(如签证费、机票定金等)。
- 出发前7日内:旅行社可扣除实际损失后返还余款,具体比例参考合同约定,通常按时间阶梯递增(如距离出发越近,扣除比例越高,最高不超过总费用的90%)。
2. 旅行社单方面解除合同
- 旅行社违约(如未成团、擅自变更行程):需全额退款,并支付合同总金额10%-30%的违约金(具体比例依合同条款,但不得低于消费者实际损失)。若造成消费者额外损失(如机票改签费),需一并赔偿。
- 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疫情):双方均可解除合同,旅行社应退还未实际发生的费用,且无需支付违约金,但需提供相关证明(如航空公司/地接社的退款凭证)。
3. 特殊情况处理
- 包价旅游合同:若旅行社未提前告知风险(如目的地安全警告),消费者有权索赔;若旅行社已尽提示义务,则可能免责。
- 定制游/自由行产品:非标准合同可能约定更高的解约赔偿比例,需仔细核对条款。
4. 法律依据与争议解决
- 主要依据《旅游法》《民法典》《旅行社条例》及国家文旅部发布的《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 若协商不成,可向旅游投诉受理机构(12301热线)或消协投诉,必要时通过诉讼主张权益。
建议:签订合同时重点审查“违约责任”条款,保留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若涉及境外游,需注意国际航空或酒店供应商的退款政策可能影响最终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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