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片制作是企业宣传的有力武器,而制作宣传片也离不开合同的签订。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及协调制作过程,宣传片制作合同应当包含以下条款:
一、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
宣传片制作合同应当包括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制作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及联系方式,以及委托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及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二、制作内容及要求
宣传片制作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宣传片的制作内容及要求,包括影片风格、所要表现的主题、时长、分辨率、音频、视频的要求等。
三、制作进度及计划
宣传片制作合同应当约定制作进度及计划,以确保制作进度的合理安排。制作方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及质量标准完成宣传片制作,同时委托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配合,提供必要的资料及协调工作。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宣传片制作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制作费用及支付方式,费用可分为制作费用及其他费用两部分,例如场地费、设备使用费等。支付方式可按阶段支付或全款支付等方式,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五、版权及使用权
宣传片制作合同应当明确约定版权及使用权,以免发生版权纠纷。制作方应当在宣传片制作完成后将宣传片及相关素材的版权全部转让给委托方,并且应当维护委托方的版权及合法权益。委托方可以根据需要合理利用宣传片及其素材,但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六、保密义务
宣传片制作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密义务,双方应当尊重彼此的商业机密及保密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或利用对方的商业机密及保密信息。
七、违约责任
宣传片制作合同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如因制作方原因导致宣传片质量低下或未按时完成制作等情况,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委托方如未按时支付制作费用等问题,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总之,宣传片制作合同应当保障双方的利益及权益,明确约定制作过程及结果,以确保合作的成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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