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的合同条款
鉴于甲方与乙方为双方共同遭受不可抗力事件而达成的协议,为规范双方权益,特订立本紧急避险合同条款。
第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
1.1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外部因素,导致甲、乙双方无法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或者损害无法显著减轻的情况。
1.2 不可抗力事件应当经过复核与认定,甲、乙双方应当立即通知对方,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根据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协商处理。
1.3 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损失,应当由双方在诚信原则下平等分担,但需要注意的是,在事故发生后双方应当及时展开协商,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第二条 避险措施的协商与实施
2.1 一旦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甲、乙双方应当立即展开电话、短信、邮件或其他方式的互联网沟通协商,共同商议解决该事件的避险措施。
2.2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应当立即执行避险措施,并及时向对方通报执行结果,并互相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
第三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3.1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可能导致合同中的条款无法执行,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并保持互相尊重与合作。
3.2 双方应当理性对待合同变更或解除的事宜,不应当因为本合同条款的解除或变更而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利益。
3.3 若在协商变更或解除的过程中未能取得共识,双方可以选择向有关法院或仲裁机构寻求解决。
第四条 其他事项
4.1 本合同的签署双方有共同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形就约定的协议进行通知状态。
4.2 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当公开、透明地向对方提供必要的信息、证据,并积极协商,共同应对不可抗力事件带来的损失。
4.3 本合同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变更,并应当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4 本合同任何争议均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当提交到有关法院或仲裁机构。
甲方(单位或个人):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或个人):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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