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订立的原则主要包括自愿原则、平等原则、不得违法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1. 自愿原则:双方当事人在签订运输合同时应是基于自愿意愿,没有任何利用强迫或欺骗等手段进行订约,确保双方之间的意愿是自愿的。
2. 平等原则:运输合同当事人在协商签订合同时应是在平等地位下,不能有明显的优势地位,确保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不存在强势压迫弱势的情形。
3. 不得违法原则:运输合同订立的内容和方式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法履行。
4. 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签订运输合同时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交涉和签订,不得有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确保双方之间的信任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总之,运输合同订立应当符合以上原则,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平等性和诚实性,促进合同的履行和双方利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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