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虚构事实的认定, 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法律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认定:

1. 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合同诈骗需要行为人具有故意欺骗的主观故意,即明知所陈述的事实是虚假的,却仍然故意作出虚假陈述,企图欺骗对方当事人,从而获取不正当利益。这种主观故意通常可以从行为人的言行表现和所获利益等客观因素推断。
2. 所陈述事实的客观虚假性。行为人所陈述的事实必须是与客观实际不符的,具有虚假性。这种虚假性可以通过调查取证等方式进行认定,如核查相关证件、账目等。
3. 虚假陈述与受害人意思表示的因果关系。受害人必须是基于行为人的虚假陈述而作出相应的意思表示,如签订合同等。如果受害人的意思表示并非由于虚假陈述而产生,则不构成合同诈骗。
4. 金钱或财物的实际取得。行为人必须通过虚假陈述实际获取了对方的金钱或其他财物利益。如果仅是企图骗取而未实际取得利益,可能构成诈骗未遂。
5. 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受害人必须因信赖行为人的虚假陈述而实际遭受经济损失。如果受害人并未因此遭受实际损失,则不能认定为合同诈骗。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诈骗与一般民事合同纠纷存在区别。合同诈骗是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获取对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属于故意犯罪行为。而一般民事合同纠纷,则是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总的来说,合同诈骗虚构事实的认定需要全面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所陈述事实的客观虚假性、与受害人意思表示的因果关系、实际取得利益以及受害人的实际损失等多个因素。只有当这些要素都得到充分证明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司法实践中,对此类案件的认定一直存在一定难度和争议,需要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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