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的欺诈罪行为主要指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玩弄文书或者其他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下面就借款合同的欺诈罪行为作一详细的说明:
一、虚构事实罪: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故意虚构虚伪的借款事实,企图骗取出借人的钱财,构成欺诈罪。例如,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虚构借款用途,谎称用于投资创业,实际用于购买消费品等。
二、隐藏真相罪: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骗出借人放松警惕,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构成欺诈罪。例如,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隐瞒自己的其他债务,以此来使出借人相信其信用良好,从而骗取贷款。
三、玩弄文书罪:借款人通过伪造、变造、套用、虚构或者销毁文书等方式,在借款合同中构建虚假情节,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构成欺诈罪。例如,借款人伪造他人的收入证明、经营证明等资料,以此来使出借人相信其经济实力,从而骗取贷款。
在满足欺诈罪行的构成要件下,需同时具备以下几个要素:
一、主观故意:借款人的行为必须是故意实施的,即具有明知、预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意图,而非过失。借款人故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玩弄文书,在订立借款合同时借此骗取财物,构成了故意形成的借款合同的欺诈罪行。
二、客观结果:借款人的行为必须能够产生相应的欺骗效果,即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玩弄文书等方式实施借款合同的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误解,迷糊判断,导致被诈骗。
三、非法占有:借款人通过欺诈手段取得的款项或财物必须涉及非法占有,即将得到的财物归为自己所有,本质上就是诈骗。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根据中国的现行法律体系,借款合同欺诈罪并不是以合同的违约性质为基础的。如果借款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玩弄文书等行为构成故意欺诈,则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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