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欺诈赔偿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 《民法典》第148条与第157条
第148条规定,因欺诈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第157条进一步明确,合同被撤销后,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无需返还的应折价补偿。欺诈方需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若合同欺诈涉及消费者,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主张“退一赔三”,即退还货款并额外赔偿三倍金额(最低500元)。例如商品虚假宣传、隐瞒瑕疵等情形。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18条规定,出卖人故意隐瞒标的物瑕疵或明知标的物不符约定,买受人可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的预期利益。
4. 《刑法》第224条合同诈骗罪
若欺诈行为具备非法占有目的且数额较大,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赔偿。例如虚构主体、虚假担保或收受货款后逃匿等情形。
5.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
受欺诈方可选择主张侵权赔偿(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或违约责任(依据合同约定),侵权赔偿可能包含精神损害赔偿,而违约责任限于合同利益范畴。
6. 举证责任与法院裁量因素
受欺诈方需证明对方存在故意欺诈行为(如虚假陈述、隐瞒真相)、自身因欺诈陷入错误认识而订立合同,并遭受实际损失。法院会综合欺诈手段、过错程度、损害后果等确定赔偿比例。
7. 实际损失与间接损失的认定
赔偿范围包括:(1)实际支出(如缔约费用、履行成本);(2)合同正常履行时的可得利益(需具有确定性);(3)为减少损失支出的合理费用。但不得超过欺诈方订立合同时预见的可能损失。
补充说明:若欺诈导致人身伤害(如销售缺陷产品),受害人还可依据《产品质量法》或《侵权责任法》主张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涉外合同可能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第49条关于宣告合同无效及损害赔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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