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一般情况下不对外公开查询。但在特定情况下可通过以下合法途径查询:

1. 当事人本人查询
携带、户口簿原件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或政务服务大厅)申请查询。
通过部分省市开通的政务服务平台(如“粤省事”“随申办”)在线查询,需人脸识别验证身份。
2. 司法机关或律师依法查询
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因办案需要,可凭调查函调取记录。
律师持法院调查令、律所介绍信及委托人授权书可申请查询。
3. 特殊情况查询
配偶失踪或婚内诈骗等情形,需向公安机关报案,由警方介入调查。
遗产继承等民事纠纷中,法院可依职权调取婚姻登记档案。
扩展知识:
全国婚姻登记信息自2018年起实现联网,但对外共享范围严格受限。
伪造、买卖婚姻登记信息可能触犯《刑法》第253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涉外婚姻记录可通过公证处办理公证认证后查询。
注意: 非本人无正当理由查询他人婚姻状况属违法行为,切勿轻信“付费代查”等诈骗信息。具体查询流程需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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