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存在雇佣关系,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工伤、生病或者其他事由致使工作能力减低,经过人民医院或者其他医疗机构诊断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共同协商的办法支付劳动者与损失相应的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康复费、伙食费、交通费等),截至人工损失的工资(工资按劳动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六十算计)和劳动能力诊断后终止工资的工资,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
因此,如果雇佣关系中的一方受到损失,另一方应当根据上述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保障受损一方的权益。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建议寻求法律援助或法律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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