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的追诉期在中国大陆法律规定下为一年。即劳动者发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后,一年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起诉。超过这个时限,劳动者将无法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争议引起的赔偿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应当在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超过一年将无法得到法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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