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劳动仲裁委员会:
我是某公司一名职员,就职于该公司已经两年。然而,在最近的一次公司内部调动中,我被辞退了。我对公司的辞退决定感到非常不满,并认为这是不公平的。我希望能够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我想就公司辞退我的理由做出解释。公司辞退我是基于我在工作中的表现不佳,但我认为这完全是错误的。事实上,我一直尽力工作,努力达到公司的要求。我还曾多次获得公司的表扬和奖励,这充分证明了我的工作能力和贡献。因此,公司辞退我完全没有充分的理由。
其次,我想就公司辞退我的程序问题提出异议。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在辞退员工之前应当进行合理的调查和听证程序,并应当提供充分的解释和机会给员工进行申辩。然而,在我被辞退的过程中,公司没有提供给我进行申辩的机会,也没有对我的行为进行充分的调查。这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我认为公司的辞退决定是非法的。
最后,我希望能够获得合理的赔偿。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对于任意辞退员工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我希望能够获得我合法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的补偿,以及相应的解雇赔偿金。此外,由于我在公司工作了两年,我还有权利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帮助我重新就业。
综上所述,我请求劳动仲裁委员会能够对我的案件进行调查和判决。我要求公司撤销对我辞退的决定,并支付我相应的赔偿。我相信只有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公正和合理的处理,才能够维护我的权益并恢复我的名誉。
再次感谢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我的关注和支持。
顺祝商祺!
此致
敬礼
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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