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调解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东莞仲裁委员会”)是东莞市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和仲裁的机构。其地址在东莞市南城区愉景新城西区路愉景广场B座3楼,可以在工作日的上午8:30到下午5:30前往办理。
如果劳动争议双方无法自行达成调解,可以莞仲裁委员会递交申请书,申请仲裁解决。申请书需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争议的事实、仲裁的请求及证明文件等,并附上仲裁申请书副本,交纳仲裁费用后提交给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后,仲裁委员会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通知双方参加调解。如果双方调解不成功,仲裁委员会将组织仲裁庭进行仲裁,一般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仲裁裁决书。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以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期限为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的地点为东莞市人民法院。
需要注意的是,仲裁不是强制性的,如果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可以不必申请仲裁。此外,对于涉及工资、社保等劳动标准问题的争议,应当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部门申请调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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