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碎机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
乙方:(破碎机服务商)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拟定本《破碎机劳务分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破碎机租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破碎机、维修保养、操作人员等相关服务。
第二条 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__________(具体时间),服务期限届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可续签合同。
第三条 服务费用
1、服务费用:_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甲方在签订合同时需支付服务费用的30%作为预付款,服务结束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费用。如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服务费用。
3、若服务期限届满前,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承担解除合同的违约金,违约金为已支付的全部服务费用。
第四条 服务保障
1、破碎机租赁期间,乙方将配备专业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应持相关从业资格证明,保证服务质量。
2、乙方应当对破碎机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维护不良导致的损伤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因甲方人为损坏或违规操作导致的损伤,属于甲方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或方式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满足甲方要求的,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进行改正,如无法改正的,应当对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费用,或者支付不全或推迟支付的,应当按照双方协商的违约金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取代双方先前涉及本合同事项之一切协议、谅解、讲话等形式文件,成为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的法律文件。
第八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约定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双方同意,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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