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待遇申报表是工伤保险待遇申领的重要文件,需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以下为填写要点及注意事项:
1. 基本信息填写
- 个人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号、联系方式等,需与一致。若委托他人代办,需附委托人复印件及授权书。
- 单位信息:单位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及电话,确保与社保登记信息匹配。
2. 工伤认定信息
- 填写工伤认定决定书编号及认定日期,未认定的需先完成认定程序。部分地区要求附认定书复印件。
- 注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描述需具体(如“2023年5月10日车间操作冲床时右手被挤压”)。
3. 医疗信息
- 列明初次治疗医院、诊断结果(如“左侧桡骨骨折”),附门诊/住院病历、检查报告、出院小结等。
- 如有转院或康复治疗,需提供转诊证明及费用明细。
4. 伤残鉴定部分
- 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编号及伤残等级(如“玖级”)。未鉴定的需先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
- 需注意:自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内可申请待遇,逾期可能影响申领。
5. 银行账户信息
- 提供本人名下有效银行卡账号、开户行全称(如“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海淀支行”),避免使用信用卡或二类账户。
6. 其他补充材料
- 根据地区要求可能需要附加材料:劳动合同、证人证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属交通事故工伤)。
- 部分地区要求公示申报信息,需配合单位完成公示程序。
扩展知识:
时效性:工伤待遇申领一般需在伤残鉴定后1年内提出,部分地区允许延长至2年。
待遇项目: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可能包含伤残津贴(1-4级)、医疗补助金(5-10级解除合同时)等。
争议处理:对鉴定结果不服的,可在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填写时需使用黑色签字笔工整书写,涂改处需加盖单位公章或本人按手印确认。材料提交后,社保经办机构通常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特殊情况可延长至60日。申报过程中如遇材料退回,需在补正通知规定的期限内重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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