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关系的填写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确保条款完整、合法有效。以下为具体填写要点及扩展知识:
一、基础信息填写规范
1. 主体信息
- 用人单位:全称需与营业执照一致,注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及法定代表人。
- 劳动者:姓名、号、户籍地址、联系方式必须准确,建议附加紧急联系人信息。
2. 合同期限
- 固定期限:明确起止日期(精确到日),试用期时长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19条(合同期≥3年,试用期≤6个月)。
- 无固定期限:注明"无确定终止时间",需符合签订条件(如连续工作满10年或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
二、核心条款注意事项
3. 工作内容与地点
- 岗位职责需具体化,避免笼统表述如"从事相关工作"。
- 工作地点应明确到市级行政区域,跨地区调动需约定协商条款。
4. 劳动报酬
- 工资结构应分解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等,注明支付周期(至少每月一次)。
- 加班费计算基数需明确,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 工作时间与休假
- 标准工时制以外(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需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 带薪年休假天数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执行,应注明未休假补偿方式。
三、特殊条款与法律风险防范
6. 保密与竞业限制
- 保密义务可约定违约金,但竞业限制期限最长2年,且需按月支付经济补偿(不低于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
- 竞业限制人员限于高管、高技术人员等负有保密义务者。
7. 劳动合同解除
- 明确双方解除权行使条件,注意区分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情形。
-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N+1规则)应合法,违法解除涉及2倍赔偿金。
四、其他重要条款
8. 社会保险与福利
- 五险一金缴纳为法定义务,不得约定免除。补充商业保险可作为额外福利注明。
- 女职工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特殊保护条款建议单独列明。
9. 争议解决机制
- 优先约定劳动仲裁管辖地(履行地或单位注册地),诉讼管辖条款无效。
- 可约定协商、调解等前置程序,但不得排除劳动者法定救济权利。
五、法律风险提示
避免使用"自愿放弃社保"等违法条款,此类约定无效且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电子劳动合同需通过可信平台订立,符合《电子签名法》要求。
境外企业驻华代表处等特殊主体,需通过涉外服务单位派遣用工。
劳动合同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签合同需支付二倍工资(最长11个月)。建议使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修订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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