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调查手段主要包括:
1. 传讯:传讯是指要求犯罪嫌疑人或涉案人员到法院或相关机关接受询问的过程。
2. 搜查:搜查是指依法对疑似藏匿违法证据或涉案物品的地点进行检查。
3. 监视:通过监控、监视等手段对嫌疑人或犯罪集团的活动进行监视。
4. :通过设备、电话录音等技术手段对犯罪嫌疑人或团伙进行电话或面对面交流的监视和记录。
5. 拘留: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关押在指定地点待审。
6. 拘留审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审查,包括拘留期间的询问和调查。
7. 治安检查:对可能存在危害国家安全、治安秩序的地点和人员进行检查。
8. 抽样取证:对涉案物品进行抽样取证,用于证明嫌疑人的罪行。
9. 鉴定:通过法医鉴定、司法鉴定等方式对涉案物品、行为进行鉴定,提供证据支持。
10. 搜查令:通过法院批准获得的搜查令对指定地点或嫌疑人进行搜查。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调查手段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刑事调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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