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式的假释开庭通过中,法庭通常会通知相关各方,包括被释放人员、检察官、律师在内的所有相关当事人。通知方式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1. 书面通知:法庭会向相关各方发出正式书面通知,载明开庭的时间、地点和目的。通常会以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发送通知。
2. 口头通知:有时法庭也会通过电话或口头交流的方式通知相关各方。
3. 电子邮件通知:现代法庭通常使用电子邮件向相关各方发送通知,包括开庭通过的信息。
4. 律师通知:法庭会要求律师通知其代理的当事人有关开庭通过的信息。
一般情况下,被释放人员和其律师会在假释开庭通过前收到通知。如果有任何改变,法庭可能会调整通知以确保相关各方能够准时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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