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9年,法国发生了一起备受关注的案件,一名被控谋杀的哑巴被送上法庭接受审问。当时的法律规定,只有被告在法庭上直接回答法官和陪审团的问题,才能被认定为有效的证词。然而,由于这名哑巴无法言语表达,也没有使用手语或其他方式回答问题,法庭面临了一个困境。
最终,法庭决定利用一种新的方式来审问这名哑巴被告,即通过书面交流。法官和陪审团成员写下问题,而被告则用笔回答。通过这种方式,法庭成功审问了这名哑巴被告,并最终作出了裁决。
这起案件成为了历史上一次用文书审问哑巴的案例,也为以后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一种新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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