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中的按份追赃是指在多名犯罪嫌疑人共同实施犯罪后,司法机关根据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及实际获赃情况,分别确定其应退赔或没收的赃款赃物份额。具体裁判规则和实务要点如下:

一、法律依据
1. 《刑法》第64条
明确规定犯罪所得应予追缴或责令退赔,被害人合法财产应及时返还。共同犯罪中,追赃需结合具体情节划分责任。
2.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及盗窃、诈骗等罪名司法解释,强调按各自违法所得或参与数额追赃,主从犯区别对待。
二、裁判原则
1. 责任自负原则
各行为人仅对本人参与部分或分得的赃物承担退赔责任,无证据证明实际获赃的,不承担超额退赔义务。
2. 主从犯区分
- :对全部犯罪所得承担连带责任,若赃物已分配,则按实际所得追缴;未分配或无法查明的,按其在共同犯罪中的贡献比例确定份额。
- 从犯:通常仅对本人直接参与的犯罪部分或分得赃物负责,退赔比例可酌情从轻。
3. 事后退赃影响量刑
主动退赃、退赔可认定为悔罪表现,依《刑法》第67条可能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实务操作要点
1. 证据审查
需通过口供、转账记录、赃物去向等证据,明确各人具体分赃情况。无法查明的,按“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处理。
2. 连带责任的例外
若部分嫌疑人无赔偿能力,其他共犯原则上不代偿,但被害人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权利。
3. 特殊情形处理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事后帮助销赃者,仅对销赃金额负责,不与上游犯罪连带追赃。
- 共同挥霍:按参与挥霍比例分摊退赔责任。
四、典型案例参考
1. 电信诈骗案
A策划犯罪并分得60%赃款,从犯B协助转账分得20%,法院判决A退赔60%,B退赔20%,剩余20%由其他共犯分担。
2. 盗窃团伙案
赃物已变卖且分配不明,法院根据各人供述及作用,按70%、从犯30%比例追缴。
五、延伸问题
1. 超出违法所得的责任
若被害人损失大于实际追赃数额,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但刑事判决中不突破责任自负原则。
2. 第三方善意取得
赃物被第三人善意取得的,可通过民事途径追偿,不影响刑事追赃的份额划分。
共同犯罪追赃的复杂性在于平衡被害人权益与被告人责任,需综合事实、证据及法律原则精细裁判。司法实践中,主从犯划分、赃物去向查明是关键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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