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构成是指犯罪行为达到了刑法所规定的构成要件,从而成为刑法所禁止的行为。犯罪构成不仅仅涉及到行为的客观性质,还包括行为的主观动机和意图。因此,犯罪构成是一个既涉及主观又涉及客观的问题,主客观的关系紧密相连。

首先,客观方面指的是犯罪行为在物质上的表现,即外部行为,主要包含行为的结果和行为过程。例如,就盗窃罪而言,必须具备的客观构成要素是“占有他人财物”,“非法侵入他人住所或者其他场所”,“数额较大或者三次以上盗窃罪前科”,这些要素必须在行为的物质层面上得到体现。
其次,主观方面指的是犯罪行为在心理上的表现,即内部行为,主要包含行为的动机和目的。例如,在盗窃罪中,必须具备的主观构成要素是“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故意”,这一要素必须在行为者的心态层面上得到体现。如果行为者不是出于非法占有的故意,那么即使他取走了他人物品,也不构成盗窃罪。
主观和客观之间的关系是互相依存的。主观和客观构成要素都必须满足才能构成一个犯罪行为。在心理学上,人在行为时,总是先有动机或目的,再进行行动。因此,行为的主观构成要素是行为人制定行为方案的基础,决定了行为的方向和方式。而行为的客观构成要素是行为的结果,是主观构成要素实现的具体行动,两者密切相连。
因此,在刑法中,犯罪构成的主客观要素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两者的共同作用才能构成一个犯罪行为,任何一方的不足或缺失都将导致犯罪构成的不完整,从而无法接受法律制裁。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