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基本法律,主要内容涵盖以下方面:
1. 总则部分
犯罪构成:明确犯罪定义,规定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及刑事责任年龄(如已满16周岁负完全刑责,14-16周岁对八类严重犯罪负刑责)。
刑罚体系: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和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量刑规则:、自首、立功、数罪并罚等制度,以及缓刑、减刑、假释的执行条件。
正当与紧急避险:明确不负责任的情形及限度。
2. 分则部分
分则按犯罪客体分为十类,重点包括:
危害国家安全罪:如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强调对国家政权和制度的保护。
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爆炸、交通肇事等危及不特定多数人安全的犯罪。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
侵犯人身权利罪:故意、故意伤害、、拐卖妇女儿童等。
侵犯财产罪:抢劫、盗窃、诈骗、侵占等非法占有或毁坏财物行为。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犯罪、妨害司法等。
贪污贿赂罪:贪污、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职务犯罪。
渎职罪: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公职人员失职行为。
3. 其他重要制度
单位犯罪:规定企业、机关等主体的刑事责任及双罚制。
刑法修正与解释:适应社会发展通过修正案(如《刑法修正案(十一)》)调整罪名(如高空抛物、妨害安全驾驶入刑)。
刑法兼具惩罚与预防功能,通过罪刑法定、适用平等等原则保障司法公正。具体罪名构成需结合司法解释及案例实践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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