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权。刑法作为中国最基本的刑事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订。
具体来说,刑法的制定和修改经历了以下过程:
1.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有关方面广泛征求意见,对刑法草案进行反复审议。
2. 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提请全国人大会议审议的议案。
3. 全国人大会议进行审议、表决,通过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布实施。
4. 在执行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实践需要,组织有关方面对刑法进行修订完善。
这个过程体现了中国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刑法作为中国最重要的刑事法律,其制定和修改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进行,确保了刑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整个立法过程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充分考虑实践需要,对草案进行深入细致的审议,确保刑法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这样的立法模式,确保了刑法的合法性和权威性,为中国的社会稳定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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