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些不适用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
1. 事实和数据:著作权法通常不保护事实、数据、信息或常识性材料。这些内容通常被认为是属于公共领域,无法享有著作权保护。
2. 简单数据或事实集合:简单的数据排列表格、日历、电话簿等内容通常不具备创作性,因此可能无法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3. 专利和商标:专利权和商标权是由专门的法律规定保护的知识产权,与著作权不同。专利保护发明和创新性设计,商标保护品牌标识和商业标志。
4. 未完成作品:著作权法通常要求作品完成一定的程度才能享有保护,在创作者未完成作品之前可能无法享有著作权保护。
5. 不原创或公共领域作品:未经创作者原创或者已经进入公共领域的作品,在一些情况下可能无法享有著作权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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