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以下是相关要点及扩展内容:
1.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权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算。此规定与TRIPS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一致,确保国际协调性。
2. 保护期起算点
- 申请日: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的日期,而非授权日。若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申请国际专利,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后,申请日仍以国际申请日为准。
- 临时保护期: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授权前的阶段,专利权人可要求实施者支付适当费用,但需授权后方能追溯权利。
3. 例外情形
- 药品专利:针对创新药,可通过《专利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申请延长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年,且总保护期不超过14年(原20年基础上延展)。
- 保密专利:涉及国家安全的发明,保护期可能因程序而实际延长。
4. 维持保护的条件
- 需按时缴纳年费,未缴费则视为放弃专利权。
- 专利权可因无效宣告程序被撤销,或因侵权诉讼失败而丧失部分权利。
5. 国际对比
多数国家(如美、日、欧)同样采用20年保护期,但美国可通过专利期限调整(PTA)因审查延误补偿部分时间。
发明专利权终止后,技术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可自由使用。企业需结合专利布局、技术生命周期等因素规划申请策略,如通过优先权制度、分案申请等延长实际保护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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