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伯尔尼公约》相关规定,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主要遵循以下法律框架:
1. 自然人开发者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若软件为合作开发,则保护期计算至最后一位作者死亡后第50年。
2. 法人或组织开发者
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由法人主导开发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自软件首次发表之日起计算。若开发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则保护期为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
3. 特殊情形
- 匿名作品:保护期为首次发表后50年。若作者身份在50年内被披露,则按自然人规则计算。
- 著作权转让或继承:保护期不因权利转移而延长,仍按原始作者或首次发表时间计算。
扩展知识
国际协调:中国作为《伯尔尼公约》成员国,保护期与多数缔约国一致,避免跨国著作权冲突。
公有领域:保护期届满后,软件进入公有领域,公众可自由使用,但需注意可能存在的专利权或商标权限制。
续期问题: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不可续展,与部分国家工业产权(如专利权)不同。
侵权风险:即使保护期届满,修改或衍生品若包含新创作内容,仍可能受新著作权保护。
中国法律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兼顾创作者权益与公共利益,保障技术创新的同时促进知识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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