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保护的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发明专利
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提出的新技术方案,需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例如,新的机械装置、化学、生产工艺等。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
2. 实用新型专利
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提出的实用新技术方案,创新要求低于发明专利,但需具备实用性。例如,改进后的工具结构、日用品设计等。保护期为10年。
3. 外观设计专利
保护产品的外观设计,包括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组合。需具有新颖性和美感,且不涉及技术功能。例如,手机造型、包装设计等。保护期为15年。
4. 补充说明
- 计算机软件专利:部分国家允许软件与硬件结合的技术方案申请专利,但纯算法或抽象概念通常被排除。
- 生物技术专利:基因编辑、微生物制剂等可申请,但自然存在的基因序列不可专利化。
- 药品专利:包括新化合物、制剂及制备方法,部分国家允许专利期延长以弥补审批时间。
不保护的对象:科学发现(如自然规律)、疾病诊疗方法、原子核变换物质等。
专利制度旨在促进技术进步,但需平衡公共利益与权利人利益,因此对保护范围有严格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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