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法中,防御性注册相关的内容通常涉及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四条。根据这些条款规定,商标注册部门可能拒绝注册某一商标,如果该商标与已有注册商标具有相似性,可能导致混淆或误认。此外,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还规定了一些不得注册的商标,其中包括因为与他人已注册商标相似而可能引起混淆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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