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包括:
1. 事实:
著作权法主要保护创意性的作品,而事实如新闻报道、数据、统计数据等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这些客观事实性内容虽然需要一定的劳动和投入来收集和编辑,但不属于创造性作品范畴。
2. 思想、概念与方法:
著作权法仅保护表达的形式,而不保护思想、概念和方法本身。比如一种数学理论或一个商业模式,它们的基本思想和概念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只有其具体的表达形式如数学教材、商业计划书等才能获得著作权保护。
3. 政府信息:
政府所发布的法律、法规、判决、行政命令等文件,以及政府部门编制的各种官方文件和报告,在我国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这些政府信息属于公共资源,应当为公众所共享。
4. 个人性表述:
如个人日记、书信、日常交谈记录等,即使其中可能包含一些创意性内容,也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这些属于个人性表述,不构成公开发表的作品。
5. 短小简单的文字表述:
一些简单的标题、标签、广告词、口号等文字表述因缺乏足够的创意性,通常不能获得著作权保护。
综上所述,我国著作权法主要保护具有创意性的作品,如文学、艺术、科学等方面的专有作品,而不保护事实、思想概念、政府信息、个人性表述以及简单文字表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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