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规定的法定许可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教学和研究使用:在教学和科研活动中,可以合理引用他人作品的片段,无需取得原作者授权。但引用时应注明作者姓名和作品来源,且不得影响原作品的正常使用和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2. 报道时事新闻:媒体可以在报道时事新闻中使用他人作品的合理片段,无需取得原作者授权,但应注明作者姓名和作品来源。
3. 转载复制:对于已经公开发表的作品,个人可以为非营利性的个人学习或者研究目的而转载或者复制,但不得影响原作品的正常使用。
4. 图书馆复制:图书馆可以为保护馆藏、满足读者需求而复制已公开发表的作品的少量内容,但不得影响原作品的正常使用。
5. 残障人士使用:为残障人士使用而复制已公开发表的作品,如盲人点字图书、有声读物等,也可以无需取得原作者授权。
总的来说,著作权法在保护著作权人权益的同时,也兼顾了公众利益,允许在一定条件下合理使用他人作品,以促进知识传播和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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