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技术涉及的商标注册类别较为广泛,需根据具体应用场景选择国际分类(尼斯分类)。以下为关键类别及扩展说明:

1. 第9类(电子科技产品)
核心类别,涵盖区块链软件、硬件设备(如矿机)、加密钱包、智能合约平台等电子数据处理产品。需注意注册“可下载的计算机程序”“区块链存储装置”等具体细分项。
2. 第35类(商业服务)
适用于区块链相关的商业中介服务,包括数字资产交易平台运营、ICO顾问服务、去中心化金融(DeFi)平台的商业信息管理等。若涉及支付处理或广告宣传也需覆盖。
3. 第36类(金融服务)
关键类别,保护加密货币支付清算、代币发行、链上借贷、保险等金融服务。需特别注明“基于区块链技术的金融交易处理”等项目。
4. 第42类(技术服务)
覆盖区块链底层技术开发、智能合约编码、节点维护等技术服务。含“云计算”“分布式账本系统设计”等细分领域。
5. 第41类(教育娱乐)
适用于区块链技术培训、研讨会、认证服务等。注册时需明确“提供区块链技术在线课程”等具体描述。
6. 第45类(法律服务)
针对数字身份认证、链上存证、版权管理(如NFT确权)等法律服务,需与分布式存储技术结合声明。
扩展知识:
若涉及硬件生产(如矿机芯片),需补充第7类(机械设备);
跨境业务应考虑马德里体系国际注册;
商标描述应避免“区块链”等通用词汇单独使用,需结合具体功能(如“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追溯系统”);
定期监测商标公告,防范抢注。
中国《商标法》第十条可能限制包含“币”“链”等字样的商标,建议通过“图形+文字”组合降低驳回风险。实际申请需结合《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最新版本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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