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智力成果享有的一系列权利。著作权保护的权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发表权
发表权是作者决定其著作是否发表、何时发表以及以何种方式发表的权利。作者在创作完成后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发表其作品,并有权选择适当的时间和方式去发表。未经作者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发表作者的作品。这是作者对其作品的首要权利。
2. 署名权
署名权是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或者以其他方式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作者有权决定在作品上署名或以其他方式表明自己是该作品的创作者。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使用或转载作品时,都应当尊重作者的署名权,不得篡改或者删除作品上的作者姓名。
3. 修改权
修改权是作者对其作品进行修改或者补充的权利。作品一经创作完成,作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对其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使用作品时,都应当尊重作者的修改权,不得擅自对作品进行修改。
4. 复制权
复制权是作者许可他人以印刷、复印、录音、录像等方式制作其作品副本的权利。作者有权决定是否许可他人以各种方式复制其作品,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未经作者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复制作品。
5. 发行权
发行权是作者许可他人以销售或者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其作品的权利。作者有权决定其作品是否发行以及以何种方式发行,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未经作者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发行作品。
6. 信息网络传播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作者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其作品的权利。作者有权决定是否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其作品,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未经作者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作品。
7. 改编权、翻译权和汇编权
改编权是作者许可他人改变其作品形式的权利,翻译权是作者许可他人将其作品翻译成其他语言的权利,汇编权是作者许可他人将其作品汇编成选集的权利。作者对上述行为均有决定权,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未经作者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编、翻译或汇编作品。
8. 出租权
出租权是作者许可他人有偿使用其计算机软件或者音像制品的权利。作者有权决定是否许可他人出租其作品,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未经作者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出租作品。
9. 展览权和表演权
展览权是作者许可他人展示其美术作品或者摄影作品的权利,表演权是作者许可他人表演其戏剧作品或者音乐作品的权利。作者有权决定是否许可他人展览或表演其作品,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未经作者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展览或表演作品。
10. 信息网络传播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作者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其作品的权利。作者有权决定是否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其作品,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未经作者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作品。
以上几项权利构成了作者在其作品中享有的基本权益,体现了作者的精神创造和劳动成果应当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使用作品时,都应当充分尊重并保护作者的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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