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的解除涉及法律程序与证据收集,需结合《民法典》《刑法》及司法解释处理。以下是具体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法律依据
1. 《民法典》第148条
因欺诈订立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需证明对方存在故意欺骗行为(如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且该行为导致当事人错误签订合同。
2. 《刑法》第224条
若对方涉嫌合同诈骗罪(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签订虚假合同),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刑事立案后,合同效力可能直接被否定。
二、解除合同的步骤
1. 固定证据
- 保留合同文本、沟通记录(邮件、微信、录音等);
- 收集对方虚假承诺的证明材料(如虚假资质文件、伪造印章);
- 财务凭证(转账记录、收据等)证明资金流向异常。
2. 主张撤销权
- 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撤销合同并索赔;
- 注意除斥期间(知道或应当知道欺诈起1年内行使权利)。
3. 刑事报案并行
若涉及刑事犯罪(如金额较大或多人受害),立即报案。刑事判决结果可作为民事案件的有利证据。
三、实务难点与应对
欺诈与民事欺诈的界限:需证明对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而非单纯违约。可通过资金用途(如挥霍、转移)或虚构履约能力等情节佐证。
合同无效与撤销的区别:若合同内容本身违法(如骗取贷款),可直接主张无效;若因欺诈签订,则需撤销。
财产返还问题:撤销合同后,双方需互相返还财产,但需注意赃款追缴程序与民事执行的冲突。
四、风险提示
避免自行解除合同,需通过司法程序确认效力;
若已部分履行,需及时止损并申请财产保全;
注意对方可能通过“合法形式”掩盖诈骗(如以违约金条款变相占有财产)。
建议尽早委托律师介入,结合个案证据设计诉讼策略,同时协调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优先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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