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都签字的合同通常具有法律效力,但需满足以下核心要件及注意事项:
1. 主体适格
合同双方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成年人且精神正常),或法人主体依法设立。若一方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未成年人),需法定代理人追认;法人超越经营范围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效力待定。
2. 意思表示真实
签字需基于双方真实意愿,若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如借贷利率超年化36%),受损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实务中需保留沟通记录作为证据。
3. 内容合法
合同标的不得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如买卖)或公序良俗(如代孕协议)。根据《民法典》第153条,违法合同自始无效。
4. 形式要件
- 书面要求:不动产交易、涉外合同等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 电子签名:符合《电子签名法》的可靠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字同等有效。
- 特殊审批:如外商投资、探矿权转让等需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5. 实际履行补正
若合同形式有瑕疵(如未签字但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仍可成立(《民法典》第490条)。
6. 备案与公示效力
房屋租赁等合同未经备案不影响效力,但商标许可未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7. 签字真实性
代签需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一般视为法人行为,但越权签署可能引发表见代理争议。
8. 格式条款限制
免除己方主要义务或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需显著提示否则无效(如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
若存在效力争议,可主张缔约过失责任或通过笔迹鉴定、见证人证言等证据链条证明签署过程合法性。跨境合同还需考虑冲突法规则和仲裁条款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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