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认定的主要程序和材料如下:
1. 申请工伤死亡认定
当劳动者因工遇难,劳动者家属或者工会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工伤认定申请书。
(2) 劳动者的明和户口簿。
(3)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
(4) 事故发生的有关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例如事故报告、医疗诊断证明、伤亡证明等。
(5) 劳动者家属的明和户口簿。
(6) 劳动者生前收入证明。
(7) 劳动者生前抚养的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2. 工伤认定调查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会组织对工伤事故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听取用人单位的意见。调查内容主要包括:
(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
(2) 事故是否属于工作范畴。
(3) 劳动者是否因此受到伤害或死亡。
(4) 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及家庭情况。
3. 专家鉴定
对于一些复杂的工伤认定案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委托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鉴定。鉴定的内容包括:
(1) 确定伤害或死亡的原因及与工作的关系。
(2) 确定伤害程度及残疾程度。
(3) 确定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水平。
4. 工伤认定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后,作出是否工伤的认定决定。认定为工伤的,将依法确定劳动者享有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5. 异议与复议
如果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认定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总的来说,工伤死亡认定程序较为复杂,需要提供多项证明材料,涉及事故调查、专家鉴定等环节。劳动者家属或工会应当积极配合,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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