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工伤认定申请可以由受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如配偶、父母、子女等)代为提出,具体规定如下:
1.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均可作为申请主体。亲属代为申报时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等)及申请人件。
2. 申报所需材料
- 工伤认定申请表(需包含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信息)
- 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
- 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鉴定书
- 在场证人证言(如有)
- 亲属代办需附加委托书及明
3. 特殊情况处理
- 若职工因重伤或昏迷无法行动,亲属可直接代为申请,但需在1年内提出。
- 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的,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社保部门申请。
4. 注意事项
- 不同地区可能对材料细节有额外要求(如部分地区需公证委托),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人社局。
- 申报时效为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单位申请)或1年内(个人/亲属申请),逾期可能影响待遇。
5. 后续流程
社保部门受理后,会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亲属可协助职工参与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申领等后续程序。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金、护理费等,亲属代办的,相关款项一般仍会支付至职工本人账户。若用人单位未参保,亲属可协助职工通过仲裁或诉讼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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