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工伤认定主要由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及各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具体地点和流程如下:
1. 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梅州市新中路82号。
负责市直单位职工的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工作日受理,法定时限为60日内出具结论。
2. 各县(区)人社局工伤认定部门
- 梅县区:梅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梅县区宪梓大道南13号);
- 兴宁市: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
- 其他区县:蕉岭、大埔、丰顺、五华、平远等县人社局均设工伤认定窗口,具体地址可查询当地政府官网。
区县部门受理辖区企业职工的申请,需由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申报,个人申报时限为1年。
3. 特殊情况处理
- 建筑行业等流动性岗位可通过项目参保地申请;
- 争议案件需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后认定;
- 职业病需提供省级卫生部门出具的诊断证明。
扩展知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超期未申报可能丧失权益;
认定程序包括调查核实、证人取证等环节,复杂案件可延长30日;
不服认定结论可向梅州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人社厅申请行政复议。
材料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建议提前咨询0753-12333获取最新流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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