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因工伤或职业病导致身体功能障碍,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需遵循以下程序及注意事项:
1. 鉴定时间
- 伤情稳定后:通常需医疗终结或病情相对稳定(如骨折愈合、术后功能恢复期结束),具体时间因伤情而异。
- 法律时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需在伤情稳定后1年内提出。
2. 申请材料
- 工伤认定决定书、病历资料(出院小结、影像报告等)、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 部分省份要求提供近期功能康复评估报告。
3. 鉴定流程
- 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申请。
- 委员会组织3名以上专家进行临床检查,结合病历资料评估伤残等级(1-10级)。
- 60日内出具结论,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
4. 注意事项
- 复查鉴定:若伤情变化,可在1年后申请复查。
- 争议处理:对结论不服的,可在15日内向省级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 停工留薪期:鉴定期间不影响原工资福利待遇。
5. 扩展知识
- 劳动能力鉴定不同于伤残鉴定,前者用于工伤保险待遇,后者适用于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
- 部分职业病(如尘肺)需结合职业史进行专项评估。
- 鉴定结论影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计算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涉及医学与法律交叉领域,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工会协助,确保权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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