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大轻工劳务合同时需注意以下关键要点,确保条款合法性并保障双方权益:

1. 主体资格审查
• 核实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用工主体资格,避免与无资质皮包公司签约。
• 劳动者需提供、职业技能证书(如电焊工操作证、叉车证等),境外人员还需检查工作签证与居留许可。
2. 合同必备条款
• 明确工作内容(工种、岗位)、工作地点(具体车间/项目地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 工资结构需细化: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费计算标准(法定1.5-3倍)、津贴(高温补贴等)。
• 社会保险(五险)与补充商业保险(如意外险)的缴纳责任必须载明。
3. 特殊条款设定
• 高危工种(如高空作业)需单独约定安全责任条款,配备劳保用品及专项培训。
• 竞业限制条款仅适用于核心技术岗位,且需约定补偿金(不低于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30%)。
• 保密条款应界定商业秘密范围(如生产工艺图纸),违约金不得超过实际损失。
4. 劳务派遣注意事项
• 用工单位需查验派遣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合同须明确“三性岗位”(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
• 规定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连带责任,避免劳动者权益受损时相互推诿。
5. 风险防范措施
• 约定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期(普通岗位30日,试用期3日),并列举合法解除情形。
• 工资支付需注明账号、时间(不超过次月15日),异地用工应约定跨行手续费承担方。
• 留存合同原件(至少两份),建立履约台账记录考勤、工资发放凭证。
6. 争议解决管辖
• 优先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管辖,排除对企业所在地单方有利条款。
• 涉外合同应适用中国法律,避免约定境外仲裁机构。
补充知识点: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缺少必备条款的合同仍需履行,但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改正。
• 建筑业等高风险领域适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需额外开设工资专用账户。
• 电子合同需通过人社部备案平台签署,短信/微信约定变更条款无效。
合同签订后,建议每月核对工资条与社保缴纳记录,发现异常应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集体劳动合同还需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并报人社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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