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裁决不执行的后果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 强制执行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若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列入失信名单等措施,甚至可能司法拘留拒不执行的义务人。
2. 信用惩戒
拒不执行仲裁裁决的单位或个人可能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导致限制高消费(如乘坐飞机、高铁)、融资贷款受限、投标资格取消等联合信用惩戒。
3. 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若恶意规避执行,劳动行政部门可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处以罚款;若存在转移财产等行为,可能构成《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刑事责任。
4. 经济成本增加
除需支付原裁决规定的赔偿金、工资等款项外,还可能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及执行费用。
5. 经营风险
企业不执行裁决可能引发员工集体,影响劳动关系稳定性;情节严重的,可能被媒体曝光,损害企业声誉,甚至影响上市、融资等商业活动。
6. 劳动者救济途径
劳动者可向执行法院申请财产线索调查、悬赏执行等手段;对仲裁裁决本身有异议的用人单位,需在15日内起诉,否则裁决生效后不得再以裁决错误为由抗辩执行。
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者还可要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加付应付金额50%-100%的赔偿金。执行程序通常需提交申请书、裁决书及生效证明等材料,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应对复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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