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山市未签订劳动合同时申请劳动仲裁,可按以下步骤操作并注意相关法律要点:
一、仲裁前准备工作
1. 证据收集
- 劳动关系证明:工资条、银行流水、社保记录、考勤表、、工服、工作聊天记录(微信、邮件等)等,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 未签合同证据:书面或录音记录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合同的证明,或要求补签合同的沟通记录。
- 其他材料:工牌、同事证人证言、公司内部系统截图等辅助证据。
2. 明确诉求
- 可主张双倍工资差额(未签合同期间每月工资的2倍,最长11个月),补缴社保,经济补偿金等。
3. 确认管辖
- 向中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用人单位注册地或实际工作地)提交申请,例如: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仲裁机构。
二、申请仲裁流程
1. 提交仲裁申请
- 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写明双方信息、仲裁请求、事实理由,附证据清单。
- 一式三份提交仲裁委,并留存送达回执。
2. 立案与调解
- 仲裁委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可能安排调解。若调解不成,进入审理程序。
3. 开庭与裁决
- 开庭时携带原件举证,用人单位需承担未签合同的举证责任(若否认劳动关系)。
- 仲裁委自受理起45日内结案,复杂案件可延长15日。
三、法律依据与注意事项
1.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82条:用人单位须自用工1月内订合同,否则支付双倍工资。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仲裁时效1年,从权益受侵害之日起算。
2. 时效风险
- 双倍工资主张可能因时效问题被部分驳回(部分地区认为时效从劳动关系终止起算,中山需结合具体案例)。建议尽早申请。
3. 执行与
- 若仲裁胜诉后单位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对仲裁结果不服,15日内可向法院起诉。
四、扩展知识
事实劳动关系认定:即使无书面合同,只要存在用工事实(如接受管理、持续提供劳动),法律仍保护劳动者权益。
举证技巧:用人单位若篡改或拒绝提供考勤、工资记录,可申请仲裁委责令其提交,否则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可向中山市法律援助处申请免费律师(需提供经济证明)。
未签劳动合同的仲裁核心在于证据充分与程序合规,建议在专业律师指导下完善材料,以最大化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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