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厅的岗位职责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劳动保障政策、方针和计划,指导和监督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的开展;
2. 负责完善和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3. 负责制定和实施劳动标准、工时规定、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协议等方面的工作,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4. 负责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等工作,促进就业创业和劳动力市场稳定;
5. 负责调查研究相关法律政策和社会发展动态,提出劳动保障工作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6. 负责组织开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法律服务等工作,维护劳动关系和社会稳定;
7. 负责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和单位的劳动保障工作,加强协调配合,推动工作的落实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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