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的解除补偿条款需明确具体情形、计算标准及支付方式,以降低法律风险。以下为关键要点及扩展内容:
一、法定解除补偿情形
1. 经济补偿金(N)
- 适用情形:用人单位单方合法解除(如裁员、不胜任工作经培训仍不合格)、协商解除(用人单位提出)、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期满不续签等)。
- 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不满6个月支付半月工资。月工资为解除前12个月平均工资,超过社平工资3倍的按3倍计,且支付年限最高12年。
2. 赔偿金(2N)
- 适用情形: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如无合法理由解除、未遵循法定程序)。
- 计算标准:经济补偿金标准的2倍。
二、协议解除的约定补偿
1. 协商一致解除
- 双方可约定高于法定标准的补偿,需明确金额、支付时间及税费承担(补偿金超出社平工资3倍部分需缴个税)。
- 示例条款:“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补偿金【X】元,含法定经济补偿及额外补助,于解除后【X】日内支付。”
2. 竞业限制补偿
- 若合同含竞业限制条款,需约定补偿标准(通常为离职前工资的30%-50%)、支付周期及违约追责。
三、特殊情形处理
1. 未提前通知解除
- 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试用期3日)通知解除的,需额外支付“代通知金”(1个月工资)。
2. 工伤或医疗期员工
- 医疗期内或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的,除法定补偿外,可能需支付医疗补助费(6-12个月工资)。
3. 高管的特别约定
- 高管离职补偿可能涉及股权、奖金等,需明确是否包含在“工资”计算范围内。
四、条款起草注意事项
1. 合法性:不得约定低于法定标准,否则条款无效。如“自愿放弃补偿”在不符法定条件下无效。
2. 明确性:避免模糊表述,如“适当补偿”应改为具体金额或公式。
3. 违约条款:可约定逾期支付补偿的滞纳金(通常为日万分之五)。
五、参考模板条款
> “若甲方因【原因】解除本合同,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为:【具体公式】。补偿金于解除合同后【X】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若甲方未及时支付,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项的0.05%支付违约金。”
劳动解除补偿涉及《劳动合同法》第36-48条及地方性规定(如上海、广东可能有细化规则),建议结合具体情况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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